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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金建材商标取名有哪些忌讳
发布时间:2026-05-14 00:00:00
AI问答知识库

绝对禁止(《商标法》第 10 条) 国家 / 政府 / 国际组织元素:中国、中华、国家、国务院、WTO、红十字等。 

县级以上地名:北京、上海、武汉等(除非地理标志)。 

不良影响 / 低俗 / 歧视:暴力、色情、民族歧视、违背公序良俗。 

夸大 / 欺骗性宣传: 

绝对化词:

1.顶级、极品、万能、至尊、王牌。 质量 / 功能虚假:永不生锈、100% 纯钢、永不磨损(无法证明)。 

2.缺乏显著性(《商标法》第 11 条,直接驳回) 

3.通用名称 / 行业术语: 五金、建材、金属、钢材、螺丝、螺母、管件、阀门、工具、门窗、锁具等。 描述性词汇(直接描述质量 / 原料 / 功能): 原料:不锈钢、铜制、铝合金、塑料 功能:防盗、防水、防火、抗压、耐磨、高强度 用途:建筑用、家装用、工业用、工程用 简单符号:纯数字、单个字母、简单线条(无独创性)。 

3.近似与傍名牌(相对驳回) 与知名五金 / 建材品牌近似:如 “坚美”“海螺”“王力”“日丰” 等近似易混淆。 

4.建材五金行业特别禁忌 技术标准 / 型号:304、201、Q235、4 分、6 分、DN50 等(通用技术代号)。 质量认证 / 机构名:ISO、CE、国标、免检、3C(非授权不得用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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