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补救,主要有三种应对方案:
方案一:申请驳回复审。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,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(商标评审部门)申请复审。驳回复审是一次新的行政审查程序,由经验更丰富的审查员组成合议组重新审议。申请人需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,陈述复审理由,附上商标设计理念、使用证据(如销售合同、广告宣传材料)等,证明商标具有可注册性。 复审时可围绕以下要点抗辩:论证双方商标不构成近似;说明商品/服务不类似、无混淆可能;或尝试获取引证商标所有人的同意书。
方案二:修改后重新申请。若因缺乏显著性等绝对理由被驳回,可修改商标后重新申请。
方案三:协商或司法救济。若复审仍被驳回,可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15日期限不可错过,逾期将丧失复审权利。
